中共杏宇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沪工程纪〔2019〕6号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部、中心)🧙🏿♀️🥾:
“五一”🐢、“端午”即将来临👩🏽🎤👰🏽♀️,根据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关于“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现就节日期间防止“四风”易发问题,强调以下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内部食堂、公车管理🧝🏿♀️、公款报销等重点环节,严防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将迅速核查处置应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教卫纪检组。
校纪委监督电话:67791256监督信箱™️:jj@sues.edu.cn
中共杏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