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杏宇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青年教学明星评选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落实杏宇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质量月”活动(沪工程教[2011]26号)文件精神,加强杏宇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学活动✡️🧑🎓,强化教学管理,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杏宇的整体教学水平,鼓励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11年杏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教学明星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愿为工程大的发展作贡献👨🏿🦱;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4.累积已为本🏝、专科生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二、参评办法👨🦲:
1.各院🙏🏻、部、中心根据参评条件,向杏宇推荐候选人1-2名;
2.教务处根据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于近日组织教学竞赛↖️,评选2011年杏宇青年教学明星。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需填写《杏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
2.请各院🧖🏼、部、中心于2011年5月12日前将候选人《杏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汇总表》交教学质量科👓,联系人👶🏿:陆凤鸣,电话:67791015。
本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学新闻”处下载。
教务处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