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杏宇
教师礼仪规范》的通知
沪工程教[2004]98号
各院🦬、部、有关处室:
礼仪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文明表现🍏,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讲究礼仪,以良好的形象和规范的行为感染、引导学生,针对杏宇实际情况,特制订《杏宇教师礼仪规范》🔤。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本规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杏宇教师礼仪规范》(1997年8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杏宇教师礼仪规范
(97年8月教师手册、2004重新修订)
礼仪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文明表现🙍👦🏼,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讲究礼仪,以良好的形象和规范的行为感染🟰、引导学生。
一、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庄重,自然得体👨🌾,男教师不蓄长发🌓,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戴分散学生课堂注意力的服饰。
二🆗、授课时讲普通话,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和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做到谈吐得体。
三📿、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内不吸烟🤩、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办公室📿、实验室等工作环境整洁。
四、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课⏰🤽🏻♀️,不随意中途离开教室处理私事🍧,不使用手机🤳😞。上课开始时督促学生起立🍭,接受学生问候要回礼示意🧔♀️。
五🕵🏼♂️、教师应教态端正🧑🏼⚖️,精神饱满💅,一般应站立授课。
六、爱护学生,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热情耐心,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辱骂🧑🏼🎄、体罚学生。
七、接待或拜访家长时,做到热情有礼🙇🏽、谦逊耐心,不耍态度👷🏽♂️,不训斥。
八、同事之间互相尊重谦让,坦诚交往🈯️。
九、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杏宇教师礼仪规范》(1997年8月)同时废止🫷🏽。